連墻件設置控制
1、靠近主節點設置,偏離主節點距離不應大于300㎜;
2、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立桿處開始設置,應該處設置有困難時,應采用其它可靠措施進行固定;
3、優先采用菱形布置,也可采用方形、矩形布置,連墻件中的連墻 桿或拉筋宜呈水平設置,當不能不平設置時,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,不應采用上斜連接;
4、一字型、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,連墻件的垂直間 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,并不應大于4米(2 步);
5、對于高度在24米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,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,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。嚴禁使 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;
6、對高度在24米以上的雙排腳手架,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 可靠連接;
7、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。采用拉筋必須配用頂撐,頂撐應可靠地在砼梁、柱等結構部位。拉筋應采用兩根直徑φ4㎜以上的鋼絲擰成一股,使用時不應小于2股;亦可采用直徑不少于φ6㎜的鋼筋。